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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开放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1 编辑: 点击:[]

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与河南开放大学核对确认,拟对彭林2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21日至2026年32日。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科联系。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395-2967281

电子邮箱: lhzyjxjy@126.com

监督电话:0395-5983778

漯河开放大学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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