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以及《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院教〔2022〕9号)第十五条规定,经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徐志伟等17名学生于2020年2月入学,截至目前已超过六年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未达到毕业要求。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拟依据相关规定,对徐志伟等17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
依照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的要求,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区现将徐志伟等17名学生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如对该处理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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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